正文
【韩国央行将于 12 月 2 日起要求报送跨境加密用户月末持仓】
韩国央行将于 12 月 2 日起要求虚拟资产转移服务商向外汇信息系统按月报送自 2024 年 7 月 19 日以来曾向境外交易所、个人钱包等进行跨境加密资产转移的用户月末持仓,即使当月无跨境交易也须报送。报告涵盖持币数量、韩元折算余额及当月跨境流入、流出总额,休眠账户、已下架资产及质押资产亦在范围内,须于次月 10 日 17:30 前提交。是否要求追溯提交制度实施前的跨境转移交易记录,尚未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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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国央行称将要求服务商每月报送跨境加密用户的月末持仓及流量数据。
【韩国央行将于 12 月 2 日起要求报送跨境加密用户月末持仓】
韩国央行将于 12 月 2 日起要求虚拟资产转移服务商向外汇信息系统按月报送自 2024 年 7 月 19 日以来曾向境外交易所、个人钱包等进行跨境加密资产转移的用户月末持仓,即使当月无跨境交易也须报送。报告涵盖持币数量、韩元折算余额及当月跨境流入、流出总额,休眠账户、已下架资产及质押资产亦在范围内,须于次月 10 日 17:30 前提交。是否要求追溯提交制度实施前的跨境转移交易记录,尚未确定。
韩国央行将于12月2日起要求虚拟资产转移服务商按月报送相关用户的月末持仓。
报送对象包括自2024年7月19日以来曾向境外交易所、个人钱包等进行跨境加密资产转移的用户。
即使当月没有跨境交易,也须报送。
报告包括持币数量、韩元折算余额及当月跨境流入、流出总额。
休眠账户、已下架资产及质押资产也在报送范围内。
报告须于次月10日17:30前提交。
是否要求追溯提交制度实施前的跨境转移交易记录,尚未确定。
以下为辅助分析,与已报道事实分开展示;重要信息请进一步核实。
简单说,韩国央行拟让相关服务商定期报告部分用户的加密资产余额和跨境流动情况,即使当月没有跨境转账也要报送。
这将扩大相关服务商需要整理和提交的数据范围;但材料未显示该要求会直接限制跨境资产转移。
新手可重点关注:哪些用户需要被报告、报告哪些余额和流量数据,以及制度实施前的交易是否需要追溯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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